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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畜牧统计系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培训班在葫芦岛举办
时间:2017年09月04日   来源:

  2017831日,辽宁省畜牧统计系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培训班在葫芦岛举办。各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统计监测工作的处(科)长、预警中心主任,相关市、县、乡、村级具体负责统计监测的工作人员等130余人参加了培训。

  在培训班开幕式上,辽宁省动物卫生监测预警中心主任刘全发表讲话。他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已于今年81日正式实施,对这部法规省政府高度重视,823日,省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听取有关部门汇报,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后,省畜牧局立即召开局务会,传达省政府会议精神,对《条例》进行座谈研讨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要求。这次培训班的目的就是贯彻好省政府会议精神,落实好省局的相关要求。

  针对培训内容及下一步工作要求,刘全主任指出,《条例》是对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细化、明确和充实完善,其最大特点是严格规范了政府统计活动,维护调查对象合法权益,强化了监督问责,加大了违法查处力度。各地要大力宣传贯彻《条例》,以《条例》为准则全面规范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要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客观反映畜牧业发展成果。要加强培训工作,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全省上下要进一步增强对统计工作重要性敏感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统计监测工作的领导,加强统计规律研究,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需要。

  培训班邀请辽宁省统计局农村处处长魏静艳就《条例》相关内容为与会同志作了辅导报告,魏静艳处长结合农业统计工作对《条例》内容进行了生动、细致的解读,与会人员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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