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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的初审
时间:2016年05月16日   来源:

1.承办部门

省畜牧局

2.事项名称

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的初审

3.设立依据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4.申请材料

1)《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申请表》(一式2份)

2)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复印件,1份)

3)实验室管理手册(复印件,1份)

4)实验室设立单位的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5)实验室工作人员学历证书或者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6)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知识培训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7)实验室工程质量检测验收报告(复印件,1份)

5.办理流程

申请人通过农业部行政审批系统xzsp.moa.gov.cn进行网上申请并根据要求向省政务服务中心畜牧局窗口提供书面材料。

窗口接到书面材料后,按程序做好受理、审批和送达工作。

1)材料受理。申请人向省政务服务中心畜牧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决定是否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或《材料补正通知书》。

2)办理批件。www.365-777.com防疫处提出审批方案,报经局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6.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7. 办理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畜牧局窗口

8.联系电话

024-83988580

9.监督投诉电话

024-23447258

10.收费标准

不收费

  11.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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