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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草和麻黄草采集证核发
时间:2016年05月16日   来源:

1.承办部门

省畜牧局

2.事项名称

甘草和麻黄草采集证核发

3.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九条

4.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原件,1份);

2)《甘草麻黄草等草原野生植物采集申请表》(原件,1份);

3)采集地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甘草麻黄草等草原野生植物采集审核表》,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审批部门留存,第二联由审核部门留存,第三联由申请部门留存(原件,1 份)。

5.办理流程

申请人通过辽宁政务服务网www.lnzwfw.gov.cn进行网上申请并根据要求向省政务服务中心畜牧局窗口提供书面材料。

窗口接到书面材料后,按程序做好“接件-受理-审核-现场检查-审批-送达工作。

6.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7. 办理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畜牧局窗口

8.联系电话

024-83988580

9.监督投诉电话

024-23447258

10.收费标准

不收费

11.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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